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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部队的合同纠纷 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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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5: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王振国,66年生人,回族,住宁夏青铜峡市峡口镇草台子村6组。
  自始至终我都认为自己是一名平凡的、普通的小老百姓。没有什么大本事,也没有什么皇亲国戚的亲戚,更多时候想的也就是安安稳稳过上稍微好点的日子。
  90年,我25岁,正当年,年青有冲劲,想去闯四方。带着梦想,拥家从宁夏来到甘肃武威市开小饭馆。一直以来非常喜欢厨师这一行,自学了这个手艺。亲戚朋友曾说过我做的菜可以,媳妇的手艺也凑合,再加上兢兢业业,几年间小有结余。本以为生活会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那样,也正盘算着开稍大一点的饭店,好运会持续下去…..
  人们常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我想这句话套在生意上也是一样,财来如同一丝一缕的积累,财去如同大山轰然坍塌。市井小民攒百金的家业,夙兴夜寐精心钻营十数载也能小有所成;但财富也能在一朝一夕之间,消失殆尽.
  我两口子用5、6年的时光起早贪黑,一点点攒起来的那十金的家业,在自己想都没有想过的方式下,亏去殆尽,无法挽回。
  9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68068部队位于武威市南关东路的一栋五层楼房(共1100平)对外出租。这栋楼房紧挨着部队家属楼,而且临街,旁边就是汽车客运站,位置上非常的好。我盘算着把它改建成为1层饭店,2、3、4客房,5层库房。经过多方的奔走,和精心的策划,我与部队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年租金10万,每年的4月30号之前预付这一年租金。
  合同签订之后,我立马投入到了整体装修购买餐具设备上去。装修完全是按照我的思路,和我预想的装修风格下紧锣密鼓的进行的,进装潢材料,焊接铁架子,裁切材料,铺地板砖,安装门框等等,全程我在参与,只雇了了几个师傅,同时我的亲戚朋友几个也过来帮忙,饭店的装修花了12万,客房的装修花了8万。然后购买餐饮设备,包括桌椅板凳碗茶壶酒杯,厨房设备以及客房的财产设备,这一块花了15万左右。仅我把饭店开起来,这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共花销35万左右,还没有算房租。
  经过1个多月的装修,以及全套的餐饮设备购置妥当后,饭店部分开始营业了。客房这一块还差点设备,所以暂时没有营业。开业之后,生意特别好,每天光做牛肉拉面,用的面就有十几袋子,每天忙上忙下,里里外外,事情太多了。我就没有空闲的时候,2个月后等饭店这一块大部分的事情都安排妥顺之后,我才腾出手来打理客房这一块的事情。8月多,我去了趟广州,购买了25台彩电,安置在客房部。另外加一台29英寸的大彩电,留着我的小家庭看。9月多,客房部也正是营业了,刚开业那几天人比较少,等10月以后天气转冷,住店的人就多了起来。饭店每天的营业额3000-5000元,可以说生意上是红红火火。
  跟部队签订的合同里有约定,我修建一个锅炉房,这个锅炉饭店和部队共同使用。在合同到期之后,部队花总费用一半的钱购买回这个锅炉。9月底这个锅炉房建好,我用手上的钱款购置了一个供暖气和生活热水两用的锅炉,总共13.7万。11月份就开始供暖了,供暖后,我与部队签订了一个补充合同,从每年的11月份给部队家属楼供暖,到第二年的3月份停止供暖,停止后部队结算供暖费用。家属楼的生活用热水全部从锅炉房打取,生活用热水常年提供。
  合同里边还约定,部队安排10名家属来我店上班,但是一直也没有来。这事我是这样理解的,这些家属都是部队干部的家属,可能也是碍于情面,你想想丈夫好歹是部队干部,自己去饭店干服务员,不好看。部队的领导有次也跟我说了:“安排家属来上班,也不好管理”。最后部队领导让我饭店给他们每人每月给60元钱,也都没来过。我一直也没把这当回事,所以第一年支付了她们一共7200元的工资。
  我店里边的生意也一直不错,头一年除掉日常的开销,我就将贷款的20多万全部还清,心里的大石头一下落地了,轻松了很多,从此就轻装上阵。
  可能也是像个正规店了,部队的10名家属又过来上班,我将他们安排在客房部,具体的工作就是开房门、打扫客房卫生等。可干了几天之后,她们说要医疗费和养老金。我想我就是一个体户,生意做得再大,我也不是国家机关,每月给你发工资就行了。而且我也不懂医疗费和养老金具体是怎么回事,那年头也没听说过有哪个饭馆给员工发医疗费和养老金的。
  之后这10名家属就没来上班,我也没给他们发过工资。但是这10个婆娘,3天2头过来我饭店里边闹次,部队的人也来过,经常是大中午,人多的时候,大吵大闹,影响了饭店的生意。最后劳动局的也过来调节这件事,这些婆娘简直就是来我这个私营的小饭馆里边争着抢着想要个国家机关的编制。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
  97年的4月份,房租到期了。跟部队的领导谈房租的事情。商量的是:暖气费顶房租,部队干部用餐的费用也算在房租里边。供暖费大概7万多。此外,我还交了4.5万现金给部队,1万有发票,另外3.5万没有发票,当时会计也住家属楼,我要过几次发票,都说:没事没事到时给你开。
  97年的8月6号,部队换了个领导,又签了个催缴房租的《南关楼房租赁补充合同》,同时坏事开始发生了……
  部队的管理处、政治处,因为这事那事天天光顾,甚至一个普通的士兵也因为某事过来扰下。给我送菜、送煤的人经常被部队看门的老头拦着不让进,有回给我餐厅送肉的人被拦住一下午不让出去。
  我那饭店的5层楼和部队的家属楼紧挨着,送货的都必须到后院,部队的有个老头在那儿看院。凭良心说,我不亏部队什么。士兵们来我这儿吃饭,我切的肉都比一般的客人多,而且拉面那种我基本不收钱。部队的家属不来我这儿干活,我都给她开工资。
  两年间,我的生意一直都挺好,做生意嘛,和气生财,哪个生意人也都是想做长久的买卖,没人想着说我就只做一竿子买卖。有什么小事,能过就过。我投了30多万在这个生意里边,不求多挣,最起码本钱要回来。
  98年的3月3号,法院和部队,在我没有收到任何传票,没有收到任何判决书,甚至只能靠猜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情况下。动用了一个排的兵力,以及大量的便衣,加上摄像的,楼上楼下,楼里楼外围满了人。他们强行的查封了我的饭店,蛮横的、迅速的、有纪律、有效率的驱赶在餐厅吃饭的客人,驱赶在客房部住宿的客人。连骂带赶,将所有客人赶出饭店。客人们都非常生气,都说:“我们住店的也没有违法,你违约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们交了房费,却赶我们走”。其中有2位倒卖菜的老汉,包月的租住了1年多,查封时将他两也赶走,事后听说东西都不让拿走一件。我的6岁的小侄儿,体质弱,有点癫痫病,在4楼的房间里,一个当兵的进去后,猛的吓唬了下,当时小孩就哭开了,接着犯病了。晚上我回来将他拉到医院,医生说受到过度惊吓不接收,于凌晨4点离开这个他还没有看清楚的世界。查封之后,部队的就住在我的客房里,直到法院判决书下来,部队的才走。同时部队方面将饭店承包给另外一个生意人。
  我的店被封了,我这几年所有的积蓄、全部的心血都被封在了里边,我的一切都封在了里边。我的侄子也走了,我的父亲听说我的遭遇之后,恼怒、担心、生气,与第二年也去世了。我知道我和部队的关系有点不协调,但我也并没有得罪过他们,再怎么说我是有理的人,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整整3个月,对我来说是种煎熬,客人找我理论,气也撒在我身上。我的妻儿得先有个住得地方,日子还得过。
  6月2号,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才下达到我的手上,对我进行了一个看似合理,却把我的一切都抵消为零的判决。一次民事诉讼,原告为中国人民解放局68068部队,被告为王府斋清真饭店的民事合同纠纷,在我这个被告全程都不知情,都没有参与的情况下,判决书下达了我的手上。终于一件坏事不再在心里悬着、琢磨不透,而是清楚地、坚硬地落在地上。判决书中,价格评估这一项,将我投入到餐厅、客房的包括装修以及设备财务(30万),还有购置锅炉(13.7万),评估为95255.15元,正好抵顶我所欠的房租9万多。两者相消等于0,也就是我所有的一切变成了0.事后我问过主管我案件的法官:价格评估什么时候进行的,我就没有参与?他以一种非常不耐烦又非常明白的口吻告诉我:价格评估不需要你参与!
  6月2号下午,收到判决书后,我就打算上诉,法院让我交了500元钱上诉费,打了个收条,那个条现在还在。6月4号,我就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说已经将案件递给中院。我开始等消息,过了几天之后没有任何动静。我找了中院,中院的人说我已经过了上诉期,理由是没有交诉讼费,我拿出500元的收条,他们说没有交够。事后才知道,民事案件上诉费用为1200元,我交得那500元根本没有启动程序。做为一个对法律几乎无所知的平头老百姓,我吃了一个哑巴亏。
  之后的一年多我找了很多律师,咨询他们,将我的事情前因后果、所有过程、法律程序都详细的说了,按着律师的指导,我向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于2000年4月3号,检察院受理抗诉,立案并经过开庭,抗诉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2002年元月29号我找到兰州军区后勤部,跟他们反映情况。然后又找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提出申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这儿一直没有收到回话。
  这几年期间,我每两个月去一趟法院或者检察院或者军区,反映情况,了解事情的进展,我的心思全在这上边。可这个事情总是一会有眉目,一会又没消息的,一出一出的,让我越来越搞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官司还能打吗,我该怎么办?我愤怒了,我迷茫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了,我心中的正义连伸张的门径我都没有找到,还怎么把我想说的话说出去,还我一个心服口服的公平呢。我开始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程序,我买了经济法、合同法、民法等等的书,我努力的看,但是我也没什么文化,加上烦心事太多,记忆力越来越差,这些书还是很难懂。武威的律师让我有点不信任,我觉得他们似乎与法院、部队有种关系。我去兰州聘律师,去北京找律师,咨询了解。有些律师直接的不接,有些律师收了费打不赢,有些律师也义愤填膺,有些律师也无能为力,有些律师也给了我一些忠告:让我去上访,往上找,也许有机会!
  2003年我去北京上访,先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门口警卫戍立,庄严神圣,我跟他们说的我情况,他们不予接待。然后我又去找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后勤部,他们热情的接待了我,我向他们说了我的情况。后勤部的领导听完非常的诧异:不可能吧,我们部队还能出现这样的事?
  这几年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我找这个,这个不给我解决,我找那个,那个也无能为力。最起码‘理’还站在我这一方,怎么就打不了官司呢!我当时就在军委后勤部吵起来了:“事情就是发生在我身上,就是你们部队干的事!”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走到哪儿我都有理。
  军委后勤部给我开了个条子,让我去找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就我的事情给法院通了个电话。之前一个多月法院没有接待我,之后1个星期不到,最高人民法院接待了我。给我写了文件,《责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慎重处理此案件》。拿着这份红头文件,回到甘肃,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这次热情的接待了我,出具了一份信函,发回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6年甘肃高院发到武威中院审理,2008年对此案件的裁决书下达,裁定:原告(王府斋清真饭店)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不予受理。
  我感觉很糟,真的很糟,整整10年,奔前奔后,武威、兰州、北京辗转数十次。各级法院、检察院、部队后勤部我去过无数次,我的全部心血都花在了打赢这场官司上。我放弃了我的事业,放弃了宝贵的壮年年华。我想我是疯了,听说的人有说我痴狂,律师们也劝我放弃,可我的大脑里边就进入不了放弃这些概念。我从基层法院逐步的找到高级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从兰州军区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后勤部,从低到高,然后又从高层重新发挥中层,从中层返回基层。每次接待的都非常热情,可到头来又回到原点。
  难道对于我这样不懂法的普通百姓,法律的公正真的不会垂青吗?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着国家的安全,站在抗震救灾的前线,他们流血流汗,英勇无私,整体的形象是好的。而我并不会因为1支队伍做错的时候,而改变对解放军的良好映像。就像每一个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一样,不能因为某个省份的人整体名声不好,所以与你交往的那个人就成为不了你的朋友;也不能因为某个省份整体人心好,所以和你交往的那个人就不会欺骗你,所有人就事论事,所有事就事论事。我的这场官司也只就事论事,牵扯到68068部队,刑罚止于一人,他们的行为强硬、迅速,摧毁了我十年的幸福。我只想追回我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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