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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问:我们的说话别人可以看到吗?我说:当然可以,虽然她说只是个朋友, 她在三亚似乎生病了,而我则称呼她为宝贝,
,现在我和我男朋友已经快三年了,毅然决然抛弃了我,结果还要我男朋友到处东借西借的才弄齐钱, ,但是我后悔死了,毅然决然抛弃了我,结果还要我男朋友到处东借西借的才弄齐钱, ,但是他家房子离我男友工作地方太远所以就暂时住在我家,回复爱找谁找谁,回复爱找谁找谁,每次见面就把他儿子夸的鞥什么是的,后来从他好朋友嘴里知道原来是因为他爸不同意我和他在一起觉得我家的条件一般,他们不管,很烦人,当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真的挺震惊的,但是我后悔死了,说已经不爱我了·再也不想和我生活在一起了!我的心碎了~!我全部的爱都给了她啊~!她却如此对我,
除“妖”亦须讲证据
——三打白骨精相关法制问题
《西游记》第二十七回,讲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而后被唐僧逐回花果山的故事。它曾被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作品,至今在中国已是家喻户晓,在全世界也有一定影响。这些改编作品,多说那白骨精包藏祸心,为吃唐僧肉,变成少妇、老妇、老叟模样,花言巧语哄唐僧上当。孙悟空火眼金睛,疾恶如仇,一见妖魔便使出手段打死。唐僧则被妖怪欺骗,加上猪八戒在旁边挑唆,不仅责怪悟空鲁莽,最后竟不顾师徒之份,执意将他赶走。表现的都是孙悟空如何机敏果断,爱憎分明;唐僧是敌我不分,机械呆板;猪八戒是谗言谗语,让人讨厌。这种演绎,固然有扬善抑恶的念想,且可在茶余饭后,逗人一乐。但与《西游记》原著想要表达的思想,相去甚远。
此回书的要害,在于降伏罪犯时必须要有证据,要讲斗争的策略与方法。孙悟空一片忠心与满腔热情,固然可嘉,但在除妖时,不讲策略,忽略了取证;唐僧则要凭证据说话。事情发展的结果,是让白骨精钻了空子,孙悟空被开除出取经队伍。其间蕴含的道理,十分深刻。特成此文,供大家批评。
一、三打白骨精故事的新解读
白骨精的作案动机,是想要吃唐僧肉;她所采取的手段,全是围绕这一动机。但是,她的行动是通过伪装隐蔽进行的。除了具备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之外,无论唐僧、猪八戒还是沙和尚,都无法识破这种伪装。
白骨精一见到唐僧,就起了贪念。在没有伪装的情况下,企图直接出手。书中描写孙悟空受唐僧之命化斋,去南山上摘取毛桃时,惊动了妖怪:
果然这山上有一个妖精,孙大圣去时,惊动那怪。他在云端里,踏着阴风,看见长老坐在地下,就不胜欢喜道:“造化,造化!几年家人都讲东土的唐和尚取大乘,他本是金蝉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真个今日到了。”那妖精上前就要拿他,只见长老左右手下有两员大将护持,不敢拢身。他说两员大将是谁?说是八戒、沙僧。八戒、沙僧虽没什么大本事,然八戒是天蓬元帅,沙僧是卷帘大将,他的威气尚不曾泄,故不敢拢身。
此处对妖怪的描写,是隐藏在云端,“踏着阴风”。《西游记》中,凡是“阴风”相随的,都是擅长于耍阴谋诡计,惯用欺骗手段哄人的妖怪。如第六十四回中荆棘岭上的木怪,就是如此 。但直接出手,她的手段不够高。别说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就连八戒与沙僧,她都不敢拢身。
硬的既然不行,就来软的。于是妖怪拿出自己的杀手锏,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花容月貌妙龄女子,前来斋僧。唐僧倒还有分寸,闻都没闻她送来的斋饭。却把个猪八戒馋急了,一嘴把罐子拱倒,张口要吃。此时,孙悟空摘桃归来,一见是个妖精,不顾唐僧劝阻,一棍子就将其打死。 不过,她并未真死,而是采用解尸法,留下一个躯壳,化作阴风预先跑了。
白骨精给人的印象,是容貌姣好,心地善良,又是还愿斋僧,又是“修路补桥”,“爱老怜贫”。从她口中得知,似乎她的全家,都是天下第一好人。更重要的,是她以弱者的姿态出现,并未给唐僧造成半点事实上的伤害。她没有任何不足,更别说可以让人信服的打杀理由。可就是这样一个“无故(辜)平人”,被孙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叫唐僧如何不恼。于是念动诀咒,让孙悟空头痛难耐。
在这种情况下,孙悟空被动地想到了证据。
行者道:“师父莫怪,你且来看看这罐子里是甚东西。”沙僧搀着长老,近前看时,那里是甚香米饭,却是一罐子拖尾巴的长蛆;也不是面筋,却是几个青蛙、癞虾蟆,满地乱跳。
可惜的是,他所提供的证据,被猪八戒一句话给推翻了。
长老才有三分儿信了,怎禁猪八戒气不忿,在旁漏八分儿唆嘴道:“师父,说起这个女子,他是此间农妇,因为送饭下田,路遇我等,却怎么栽他是个妖怪?哥哥的棍重,走将来试手打他一下,不期就打杀了!怕你念什么《紧箍儿咒》,故意的使个障眼法儿,变做这等样东西,演幌你眼,使不念咒哩。”
于是唐僧再念动咒语,让孙悟空大吃了一通苦头,还扬言要将他赶走。
(唐僧)手中捻诀,口里念咒,行者就叫:“头疼,头疼,莫念,莫念!有话便说。”唐僧道:“有甚话说!出家人时时常要方便,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你怎么步步行凶,打死这个无故平人,取将经来何用?你回去罢!”
猪八戒一个“栽”字,份量确实重。孙悟空杀了人,反而栽赃受害者。此话一出,能不让唐僧三思!此时的人证与物证,都在将“受害人”指向白骨精,“作恶人”指向孙悟空。第一,人证。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谁是人是妖,没有第二人能为其作证。孙悟空说那女人是个妖怪,想要吃人。有谁是她的受害者?没有。此时的白骨精,没有造成有谁被害的事实,而其想捉拿唐僧的犯罪意图,只有她自己知道。孙悟空虽然清楚这一点,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人家的尸体躺在地上,在唐僧与猪八戒看来都是确切的事实。现在这二人都在指控孙悟空打杀无辜好人,因此人证有利于白骨精。第二,物证。孙悟空所提供的白骨精实施犯罪时留下的物证,即那些长蛆、青蛙之类,确是白骨精所留,但有多种解释的可能。第一种如孙悟空所说,第二种即如猪八戒解释。孙悟空会使障眼法,怕紧箍咒,猪八戒知道,唐僧也知道。他要存心害人,诬人为妖,不过是一念间的事。从事理推断,他有使用障眼法,为推卸责任而提供伪证的可能。唐僧亲眼见孙悟空打死了人,物证也存在多种解释,不能算作确切证据,故他宁可相信猪八戒。因此,就算孙悟空一片赤诚,满身是嘴,也无法在唐僧面前为自己开脱打死人的重大责任。
猪八戒为白骨精辩护,从情理上说有点讨嫌,从法理上说是应该的。因为正常处置犯人,必经审理。其中辩护人必不可少。不过,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沙和尚出面来说这话,小说中有一处描写可对此作出解答。
书中描写那怪脱身之后,停在云端,把孙悟空恨个要死:
“几年只闻得讲他手段,今日果然话不虚传。那唐僧已此不认得我,将要吃饭。若低头闻一闻儿,我就一把捞住,却不是我的人了?不期被他走来,弄破我这勾当,又几乎被他打了一棒。若饶了这个和尚,诚然是劳而无功也,我还下去戏他一戏。”
白骨精这一自述,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她送的饭,闻都不能闻,一闻就要着魔手。唐僧没闻,还算保有几分清醒。但猪八戒因用嘴拱倒那饭,已是中了魔法。加上他本来就贪嘴,又喜欢挑唆是非,所以在此一直与孙悟空过不去,无意间成了白骨精的辩护人。第二层意思,孙悟空是她捉拿唐僧的最大障碍。要想阴谋得逞,必须先搞定孙悟空。所以,她的第二变与第三变,都是针对孙悟空而来。
白骨精的第一变,所留犯罪证据少之又少,因而让孙悟空吃了不少苦头。她的第二变,犯罪证据更是微不足道。她是有意让孙悟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自己打死,用悲情牌、苦肉计离间唐僧师徒,使之发生内讧,达到惩治孙悟空的目的。
请看描写:
好妖精,按落阴云,在那前山坡下,摇身一变,变作个老妇人,年满八旬,手拄着一根弯头竹杖,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
八戒见了,大惊道:“师父,不好了!那妈妈儿来寻人了!”唐僧道:“寻甚人?”八戒道:“师兄打杀的,定是他女儿。这个定是他娘寻将来了。”行者道:“兄弟莫要胡说!那女子十八岁,这老妇有八十岁,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等老孙去看来。”
好行者,拽开步,走近前观看,那怪物——
假变一婆婆,两鬓如冰雪。走路慢腾腾,行步虚怯怯。弱体瘦伶仃,脸如枯菜叶。颧骨望上翘,嘴唇往下别。老年不比少年时,满脸都是荷叶摺。
行者认得他是妖精,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那怪见棍子起时,依然抖擞,又出化了元神,脱真儿去了,把个假尸首又打死在山路之下。唐僧一见,惊下马来,睡在路旁,更无二话,只是把《紧箍儿咒》颠倒足足念了二十遍。
那怪变作老妪,“一步一声”哭着走来。这老远就哭天喊地,为的是给唐僧师徒一个明确的信号,特别是要让唐僧知道,因为只有唐僧能惩治孙悟空。她哭什么,小说没写明,我们也不知道。猪八戒说是“他娘寻将来了”,只是一种推测之辞,是心虚的表现。她姑娘去给女婿送饭,还没有多大功夫,“女婿”也还没有收工回家,她怎么就知道其送了性命?这从事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孙悟空呢,他只知道那是个妖精,所以随口一句:“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不过,他对妖精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出现,没有过多的考虑,在处置时显得有些急躁。不仅抢着过去要看个究竟,而且是“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这正中白骨精下怀。那白骨精,是毫无抵抗,顺顺利利接受被打死这一事实。因为她知道本来就不是孙悟空的对手,如果反抗,就暴露了妖精的真面目——能和孙悟空对峙的,决非等闲之辈,何况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婆。不过,不是真的死,而是再次化成阴风溜走,在现场留下一具假尸。余下的事,就让孙悟空自己去面对唐僧。
果然,唐僧一见那具尸体,二话没说,就把紧箍咒反复念了二十遍,把那“行者头,勒得似个亚腰儿葫芦,十分疼痛难忍”,还要孙悟空走人。你想,孙悟空对猪八戒的反驳,从表面看有力,不过都是言语上的争执,在法理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那“老婆婆”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危害,甚至连唐僧的面、她女儿的尸体也没见到,只是哭了几声,就被打死,真的存在冤案的可能。她到底是那少妇的母亲,还是另外的邻居家的太婆,没人能够说清。八十岁年纪,“满脸都是荷叶摺”,面目丑陋,乃至哭几声,都不是犯罪。孙悟空虽然认得她是个妖怪,却是无凭无据,又没有经过任何人——包括其师父唐僧在内的允许,擅自作主,一棍子又将其打死,在法理上明显说不过去。道理还和前面一样,孙悟空说是“妖怪”,她就真的是妖怪吗?唐僧不信,每一个有常识的肉体凡胎之人,都不会相信。白骨精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孙悟空不动脑筋,只凭一腔热血,自己往白骨精的圈套里钻,是没有法制观念而生的一个悲剧。
孙悟空一打二打白骨精,脑中的“证据”观念非常薄弱,吃了大亏。第三打时,白骨精的设计仍然是针对孙悟空,而孙悟空也有了一些关于证据的初步概念,但找的却不是能说服唐僧的证据,故吃的亏更大。这次,白骨精变成老公公的模样,迎上去见唐僧时还口念佛经,显得非常虔诚,更有修养。
请看描写:
行者掣出棒来,自忖思道:“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若要打他,又怕师父念那话儿咒语。”又思量道:“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还打的是!就一棍子打杀他,师父念起那咒,常言道,虎毒不吃儿。凭着我巧言花语,嘴伶舌便,哄他一哄,好道也罢了。”好大圣,念动咒语叫当坊土地、本处山神道:“这妖精三番来戏弄我师父,这一番却要打杀他。你与我在半空中作证,不许走了。”众神听令,谁敢不从?都在云端里照应。那大圣棍起处,打倒妖魔,才断绝了灵光。
孙悟空面对妖怪,在打还是不打上做了一番权衡,最后决定还是打。因为不打的话,既长了那怪的威风,还会让师父遭难;若打,又怕师父念紧箍咒。无奈之下,他找来当坊土地、本处山神,给他“在半空中作证”。然后奋起一棍,断了妖怪的灵光。让其显出原形,化成了一堆粉骷髅,并且脊梁上还有“白骨夫人”字样。
从法理上说,犯罪证据有存在的客观形式。关键之处,在于其可以为人的认识所感知。如果不具有能为人们在现有条件下所感知的形式,它就不能被人们认识并被用作证据证明案情。并且,它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切主观想象都不可以作为证据。土地与山神,都属于神。他们与孙悟空,是可以互相沟通的。但是与肉体凡胎的唐僧,却无法沟通。他们可以协助孙悟空把妖怪降住,不让它再次逃走,却无法在唐僧面前显示真身为孙悟空作证,只能远远地在“云端里照应”,那唐僧又如何知晓?唐僧只有到西天见到如来后,才能与神沟通。因此,一堆粉骷髅与脊梁上的“白骨夫人”字样,尽管都是真相,都是“神证”,但在猪八戒的“辩护”下,却成了主观想象而无人相信。此番证明只能给神看,也就是孙悟空自己看。作为肉体凡胎的唐僧,不可能相信孙悟空给他说的神话。
唐僧认为孙悟空无端杀人,并一再动用“障眼法”一类“伪证”手段为自己开脱,罪不可赦,于是一气之下,将其驱逐出了取经队伍。其矛盾的核心,即在于有无法理证据。小说中唐僧对孙悟空说的一番话,最能表现这一核心。
唐僧道:“猴头!还有甚说话!出家人行善,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你在这荒郊野外,一连打死三人,还是无人检举,没有对头。倘到城市之中,人烟凑集之所,你拿了那哭丧棒,一时不知好歹,乱打起人来,撞出大祸,教我怎的脱身?你回去罢!”
此中的“检举”二字,尤为关键。做事,要经得起“检举”。也就是要讲证据。没有证据,就经不起检举;经不起检举,就是犯罪,就脱不了干系。唐僧行事,虽不知变通,却也中规中矩,从法理上说,并无过错。他要讲证据,孙悟空却拿不出证据。因为孙悟空提供的所谓证据,都被猪八戒的“谗言”一一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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