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外储难言之隐:不得不承认美国债比黄金更可靠
[财经报道]
03-23 10:47
--------------------------------------------------------------------------------
浏星雨/不久前,还在幸灾乐祸地隔山观火(美国次贷危机),不到半年这"火"就烧到咱家柴棚来了。不久前,还在自豪地津津乐道于中国外汇储备世界第一,转而就发觉这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原来是个烫手的"山芋",让各界人士为之寝食难安。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在爱国经济学家仲大军,宋鸿兵们"大抛美国国债"的呼叫声中,美国国债却是越买越多,月购数百亿,赶超日本,也成了世界第一,达6800亿之巨。
如果做个民意调查,我敢肯定99&的中国人都会选择"反对"。一些人会认为美国国债是被硬性摊派或认购的,是被绑架了;一些人会认为购买美国国债是花钱消灾,为中国和平建设购买时间;一些人会认为买美国国债是用中国人民的血汗支援美国建设,替美国消费买单;还有少数人会认为把外汇用于购买美国国债是为了外逃的时候方便,是里通外国的卖国行为。
这些实际上主要是误解的结果。国际金融在中国长期被神秘化,导致大多数人搞不懂一些基本的金融概念,闹不清一些正常的金融现象。大多数中国人并不了解中国外汇储备的来源和目的,也不知道国债和股票的区别。(具体请参见笔者文章《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国持续增持美国国债的行为》和《与爱国学者谈美元外汇储备》)
昨天,中国银监会罗平主任在美国纽约华尔街发表演讲后表示:"尽管知道美元将贬值,但中国将继续购买美国国债"。因为资金的安全避难所是美国债券,而不是黄金,更不是日本政府债券或英国债券。罗平主任用英语反问:"Except for US Treasuries, what can you hold?" he asked. "Gold? You don’t hold Japanese government bonds or UK bonds. US Treasuries are the safe haven. For everyone, including China, it is the only option.";"We hate you guys. Once you start issuing $1 trillion-$2 trillion [$1,000bn-$2,000bn] . . .we know the dollar is going to depreciate, so we hate you guys but there is nothing much we can do."
此言一出,立即在各大新闻论坛引起巨大反响。笔者看了一下搜狐和网易的评论留言,绝大多数人情绪激动,"","买办","卖国贼"不绝于耳。
其实,罗平主任的讲话是符合温-家-宝-总-理上月底对驻英中资金融机构的相关讲话精神的。温-总-理说:购买美国债券是中国实行外汇储备多元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否会继续买、买多少,那要根据中国的需要,根据外汇安全、保值的要求"。温-总-理还提醒大家,中国的外汇储备是人民银行用(印刷的)人民币买下来的,是中国央行的负债(而不是资产)。
温-总-理很明确地说了美国债券"是否会继续买、买多少,那要根据中国的需要,根据外汇安全、保值的要求",而不是根据美国或世界别的国家的要求而定。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外汇一直是由总理亲自掌握的,大笔动用或调拨投资必须经过政治局讨论决议。当年是周-总-理,后来是X总理,朱-总理,现在是温-总理。这届政府,被称为亲民政府。胡-温当然是维护中国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也是体察民情,重视网络舆论的。那么为什么国家的实际动作频频逆"流"而动呢?
其实,这里有难言之隐:
首先,中国的外汇储备是"鲸吞"来的。中国的外汇体制和日本,欧美国家不同。中国现行外汇制度决定了中国政府必须无限制地,被动地印刷人民币纸钞用以收购美元等外汇,以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结果就是,只要人民银行的"柜台"前出现了美元等外汇,人民银行就发行人民币加以收购。买入的美元等外汇则构成了中国的外汇储备。
维持人民币币值和汇率的稳定是中国外汇储备的首要任务。而要担当这个首要任务,外汇储备的形式就必须符合"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性"这三个基本要求。安全性排第一,流动性排第二,保值或增值性排最后。这就决定了中国政府不能将大部分外汇储备用于购买黄金,石油和矿产等实物。(当然可以适当购买,详细参见笔者的《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国持续增持美国国债的行为》和《美元是美金,黄金是废铁》)
第二,中国的2万亿外汇储备中的大多数不是属于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财产,而是属于外国政府和外国老板的。中国外汇储备含有外国商人来华投资的款项,含有中国所积欠的外债,还有大家熟知的"热钱"(国际游资),当然还有贸易顺差。但是,即使在贸易顺差中,也并不是全部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而是有很一大部分属于跨国企业的资产。为了维护中国国家信誉,为了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就必须满足外商和内商的经常性兑换需求。这就决定了中国政府不能将大部分外汇储备用于购买黄金,石油和矿产等实物。(当然可以适当购买,详细参见笔者的《中国和日本外汇储备的巨大不同》和《虚胖的中国外汇储备》)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年末的《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在2007年,中国政府拥有1.5282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同时外国在华资产为1.2664万美元。可见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外汇储备份额大约在3000多亿美元,只占中国外汇储备总额的25-30%。而且在2007年年底,中国的海外资产总额只有1.0126万亿美元,比外国在华资产少2448亿美元。也就是说,假如外国资本要求全部撤出中国的话,在没有充足的外汇储备的情况下,卖掉全部的中国在海外的资产也不足于应付。这就是中国要维持庞大的外汇储备的一个重要原因。否则几个索罗斯那样的对冲基金就可能让中国金融阵脚大乱(参见笔者的《中国是债权国还是债务国》一文)
好了,从上述分析中,第一,我们已经知道中国为什么会有庞大的外汇储备;第二,我们已经知道中国为什么必须维持庞大的外汇储备。那么,在这样的现实前提下,如何保管好这巨大的外汇储备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中国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经常性地需要美元;外国政府和外国银行的贷款每月都有到期的;"热钱"是随时要溜出中国的。这就要求中国政府手里必须有足够的流动性外汇来应付这些日常所需。流动性最高的当属现金了,"现金为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那为什么不存银行的定期,而要买美国国债呢?这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美国国债容量大(可供买卖的共有6.3万亿美元),需求强劲,交易活跃,流动性强,收益也比较高;其二,美国国债比银行定期存款更保险和安全。符合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性"这三个基本要求。(详细参见笔者文章《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国持续增持美国国债的行为》
中国政府所持有的外汇是成千上万个亿,不是千儿八百块钱。这么巨大的数目放在哪个银行都不保险。银行一倒闭,巨量外汇颗粒无归。美国银行对储户的保护算是比较好的,美国政府也只能担保10万美元(危机中暂时提高到25万美元)。许多国家的银行本来就不为外国储户保险。当然,你可以说放在咱们自家银行里面,但问题是这么巨量的外汇你贷给谁?有借给美国政府那么高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吗?
作为外汇投资多元化的一部分,黄金,石油,矿产甚至小麦大豆之类的期货也是可以买一些的。但是,绝对不可能替代美国国债。第一,这些战略物资的价格波动相当的大;第二,这些物资容纳不下2万亿美元的巨款;第三,这些物资不符合外汇储备所要求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当国家需要外汇兑付的时候,你抛出黄金,石油和铁矿石?谁来接盘,会不会被压价?一旦中国主权基金大量买进黄金的时候,黄金价格将被人为抬高;等中国急用美元大抛黄金的时候,黄金将被狠狠地压价,导致中国手里的大量外汇化为乌有。当然,中国黄金拥有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黄金定价权就属于中国。诚然,你可以定价1克黄金等于1万美元,但笑的是南非金矿老板,中国人民从此改替金矿老板打工了。诚然,你可以买下全世界的全部黄金,但是,只要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仍然用美元欧元或日元结算,那么一大堆黄金就形同"废铁"。(详细参见笔者文章《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国持续增持美国国债的行为》
诚然,美元是不断贬值的。但是哪个国家的货币是不贬值的?看看我们手里的人民币。诚然,美国国债也不是100%保险的,但是哪一种资产是100%保险的?15年来,美国国债的平均债息大约在5.5%左右,而CPI约为2.2%。也就是说扣除通货膨胀,投资美国国债的原始收益依然在3%以上。套用一句现在的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美元是一大堆烂苹果中,最不烂的那个;美国国债是一大堆烂橘子里面,最不烂的那个。只要你手里有钱,只要你想吃苹果和橘子,那么目前来说美国产的苹果和橘子就是最好的选择。(详细参见笔者文章《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国持续增持美国国债的行为》
也正是大家认识到美国国债所具有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才成了各国政府争相储备的资产。买进美国国债是自由的,抛售美国国债也是自由的。至于买还是抛,一切皆由我们中国人自己基于"趋利避害"本性作出抉择。
中国人民银行手里的美元等外汇,逐天,逐月,逐年地,不可逆差转地增多,几近泛滥成灾。这些外汇储备如何减压?在现有的外汇制度下,难有答案。这些外汇储备出路何在?在现有的经济秩序下,美国国债是绕不过去的选择,过去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点,未来的现实还将不断验证这个观点。这是因为,无论我们媒体上的美国是多么的不堪,甚至已经破产,但我们的决策高层非常清醒:在现在和看得见的将来,美国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活力依然世界最强;美国不会垮,美元不会动摇,美国国债安全可靠。宣传和事实的矛盾,正是他们的难言之隐。
https://www.richdady.cn/wap/book/item-326.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