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481972 发表于 昨天 01:00

关于我的房屋被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拆迁办非法强拆的事宜(转载)

  我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的一名老百姓,2014年4月丰镇市新城区二道湾组织拆迁,我的房子在规划区域,由于我一个人居住,经常打工不在家,拆迁事宜沟通甚少,并没有达成拆迁事宜,也没有任何文书和电话通知过拆迁事宜,更没有人通知过我什么时间拆迁。4月13日在我下班回家后眼前的一幕如晴天霹雳一样让我痛不欲生,事先没有任何沟通,我的房屋墙忽然被推倒,房屋已大大裂缝,从外面可以一览屋里的一切,房屋上被丰镇市拆迁办大大写上了“危险”,现场狼籍不堪。当时已经聚集了许多老百姓,说是丰镇市拆迁办干的,我当时急忙去找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让其解释,为什么要拆我的房子,对方的答复是拆我邻居的房屋的时候,不小心把我的房子给拆了,不是故意的,拆错了,反正你的房早晚不得拆。听了这话,我顿时很生气去拉扯那人,那人挥手在我头上狠狠一拍,由于我常年苦重,身体不好,至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我瞬间眼前一片黑暗,当场就晕倒在地,但拆迁办态度蛮横粗暴,根本不屑一顾,一直等到我自己醒过来,我自己打了120急救被送进当地医院抢救,我住了一周医院,丰镇市拆迁办在此期间没有打一次电话,也没有问候过一次,只出了800元的医药费,后期就拒绝给我治疗。由于我是一名孤寡妇女,40岁丈夫去世,现在我快60岁了,房子是我和我的孩子们在4年前刚建的,也是我生命中唯一的财产,我的孩子们在集宁打工,由于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我的病情加重,我只能转院来到集宁盟医院继续治疗,我在盟医院治疗一周,丰镇市拆迁办仍然没有打一次电话,也没有问候过一次,医药费没出一毛,也没有提及如何处理我房子的事。事后,丰镇市拆迁办一直不解决此事,我带病要求拆迁办给我解决此事,最起码给我安排个住处,拆迁办的解决结果竟是鱼肉我老百姓,我可讨价,老百姓不可还价,惊天地、泣鬼神呐,还扬言:有本事尽管往上告。难道我中国的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吗?在某些官员和职能部门面前就没有法律吗,老百姓的财产和权力就可以肆意践踏吗?在他们面前我老百姓的真的是暗无天日吗?以上事实给我造成以下巨大损失。
  一、丰镇市拆迁办的钓鱼行为造成我失去工作,断送了我唯一的经济来源。
  我丈夫去世后,家里条件也更加清贫,孩子们小,全靠我一个人工作养家糊口,我一直靠丰镇市石材厂上班来勉强维持生计将孩子拉扯大,由于丰镇市拆迁办非法强拆我房屋,致使我至今重病在床,而失去我仅有的一份工作,也是我这位孤寡妇女的唯一经济来源,丰镇市拆迁办断了我唯一的经济来源,导致我日后的生活雪上加霜,我以后怎么生存,这个巨大的损失和代价由谁来承担?
  二、丰镇市拆迁办的钓鱼行为造成我流落街头、至今无家可归。
  房子是我和我的孩子们在4年前刚建的,只住了4年多的新房,现在我的房子已经成了无法居住的“危房”,我的孩子们在集宁打工也是租住的小房子,丰镇市拆迁办非法强拆我房屋,还不给我解决住处,让我流落街头,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是不是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问在丰镇市拆迁办面前就没有法律吗?难倒法律只面对我们老百姓的吗?现在我的孩子们想回家,没有家,我个人到处流浪街头,无家可归,导致我原本就残缺的家庭支离破碎,责任谁来负?谁来还我家?
  三、几次上访至今无果,无人问及。
  我的房屋被损坏后,我成了失去经济来源、流落街头的孤寡人士,我报了警,丰镇市公安局介入协调,至今没有任何音讯,无果。我又去找丰镇市信访局请求协调,无果。我又去乌兰察布市信访局请求协调,至今杳无音讯,无果,我又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恳请协调此事,无果。什么时候能让我有家可归?
  因此,如今是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的时候,怎么会出现如此简单粗暴的行为,丰镇市拆迁办除了不为民办实事,还肆意践踏老百姓的财产和权益,还不顾及他人的生命,无视法律,随意践踏法律,是一种破坏稳定、和谐社会的残暴行为。为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团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深切感受到自治区省委省政府为我们当家作主,以事实为基础,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恳请政府尽快为我协调处理我房屋被强拆问题,还我一个真正安定、健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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