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剩女的婚姻选择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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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只有站在老板这边
131203-剩下的几十年都这样欺负你,剩下的几十年只让你欺负,仅有话题是不够充实滴,我刚毕业没多久,可别偷偷讥笑我哦!,
长的也不帅,做事也没什么心情,有没有和我情况类似而又最终屌丝逆袭女神的, 那一刻, 这一刻浸在相逢的喜悦中, 那一刻, 还有字数限制啊?新手不懂,谢谢帮助,高考作文才得了47分(60满分),我干姐说我是怕老婆的料,身边的女性盆友基本上在我读大学时候基本上结婚了,隔着电脑发QQ消息都会心跳的那种,但是也不知道做什么能打动她,但是心里又很想发消息,现在情况是我怕给她发消息,但是人家没有这个意思,就苦逼屌丝一枚, 有一刻, 有一束光,从眼角进入, 那一晚,只敢在这儿献丑, 一直就希望有一天可以用我的文字完全表现我的想法,
什么是“人权”?
邓小平先生说:“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我们讲的人权”,是什么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修订第三版)解释“人权”:“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这个观点,和“西方世界”的相比,好像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西方国家却总要纠缠我国的“人权”问题。
记得早几年,回答西方国家有关“人权”的质疑,我国政府提出的应对口号是:人权首要的应该是生存权。
人权首要的是生存权。我赞成这个观点。
毛泽东有名言:“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当今国家领导人也提出,要“以人为本”;而人,作为生物生存,要活着,“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件大事”。
“不食人间烟火”,那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神仙”。
没有吃喝,人就死了。人死了,还讲什么“人权”?
研究人性,也就一定要把“饮食”放在第一位。没有“人”的饮食,就没有了“人”,那又还谈什么“人性”呢?!
记得我少年、青年时代,也就是一九七〇年前后那几年吧,社会上有一项活动叫“忆苦思甜”:往往是请一位“老贫农”来主讲:“旧社会,我们劳动人民吃糠咽菜,荒年还吃观音土;吃的是猪狗食,干的是牛马活……”一边也就真煮了一锅“忆苦饭”,野菜青菜为主,稍微放几粒米,常常还加上一些细糠,无油少盐;每人一碗。我们少年吃着这样的“忆苦饭”,想象过去“劳动人民”连这个也常常吃不上,自然就感受到“我们过的是幸福生活”了。
那个“忆苦”报告中“吃的猪狗食,干的牛马活”,我至今记忆清晰,仍然觉得,讲得非常好:形容“非人待遇”,生动形象。那也就是说,有一点儿什么东西“糊口”,勉强维持住最基本的生存,还不能算是“人”的生活。
因此,“饮食”作为“人性”之首,当然是“人”的饮食;也就是说,已经不完全是生物性,而是融贯了人类“心理本体”,也具有相当的社会性了。比如,闲谈起某人吃某种东西,往往有人惊讶:“那是人吃的?!”可见,人人的意识、下意识中,都有“人”饮食的标准。
那么,人的饮食,最低应该是个什么标准呢?
我们先来看看毛主席一九五九年“高瞻远瞩”的一段话:“节约粮食问题。要十分抓紧,按人定量,忙时多吃,闲时少吃,忙时吃干,闲时半干半稀,杂以番薯、青菜、萝卜、瓜豆、芋头之类。此事一定要十分抓紧。”
紧接着“三年困难时期”,老百姓直说,就是“过苦日子”,那可真是“吃糠咽菜”还吃不饱了;长期营养不良,多少人得了“水肿(浮肿)”病,不少人饿死了。
我“过苦日子”长大。我理解“人的饮食”最低标准应该是:每日至少两餐;主食按照中国传统为大米、小米、高梁或者面粉(小麦、大麦、玉米等),副食有足够的蔬菜、配以油盐酱醋,间常能够有一点肉、蛋、鱼一类,“打牙祭”。
这个最低饮食标准,在一般城市,要多少钱?以湘潭市为例,每人每月主食按三十市斤(穷苦人食量大,这是最低量),每斤按市价一点二元计算,要人民币三十六元;副食的蔬菜也按每月三十市斤、每斤一元计算,要三十元;再加油盐酱醋、“打牙祭”的荤腥,不能少于十元。还要加上自来水费、烧煤或煤气费,炉灶锅碗等炊具的折旧。这样算起来,维持“人”的最低饮食,每人每月不能少于一百元人民币。如果算上衣服、住房及洗涮等最必要的日常开销,每人每月起码必须有两百元。这还别谈治病,孩子上学等等。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改革开放步步深入,经济建设方面确实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与此相伴随的,是大批的企业停产、破产,既有大中型国有企业,也有大批“大集体”企业。国家对于“停产、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给予了一点生活补贴,据说是每月三百多元吧。可是对那大批的“大集体企业”失业工人,却好像就不管不顾了?
有个地方政府官员奉派去处理一个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对那些来要求“补偿”的属于“大集体”性质的工人们,竟然当面直统统地说:“你们大集体的,我们不管”!
那些“大集体企业”,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产物;工人当年是由政府核拨“劳动指标”,正式“招工进厂”;参照国有企业,拿的是“七级工资制”,企业“章程”中有“公费医疗”、“退休养老”等等“劳保福利”;企业负责人“书记”、厂长、经理等干部,从“文化大革命”起一直都是由地方政府和“党组织”委派;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优胜劣汰,企业破产;委派了干部进行管理、过去收取了企业利润的地方政府,怎么就能够不负责任,把这么多工人的切身利益、“生存权”,抛在一边,“我们不管”呢?
为了吃喝、活下去,我知道,一些工人和他们的家属,成群结队,到附近农村的菜地里去“拣拾黄菜叶”;农民都同情他们,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给上初中的孩子“交学费”,一位失业的男工人竟然去偷自行车,一位失业女工强抹脂粉,去当了“伴舞女郎”!这只是略举两例;那些工人的其它辛酸,也难以尽表。
很多工人,在“大集体”企业,已经认真工作十多二十多年,付出了青春年华;好多都评过先进生产者,甚至是劳动模范。如今破产、停产,他们不但眼下生活无着,连以后的养老保障,也没有听哪位“领导”提起过一个字。那么,他们过去辛勤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的伟大发现),上交给“国家”、由地方政府调拨的资财,都流失到哪儿去了?就这样“打了水漂”、“竹篮提水一场空”吗!
人权第一是生存权。人活着,吃饭是第一件大事。没有“人的饮食”,也就没有了人;没有人,还谈什么人性呢?谈人性,就不能把这最基本的饮食吃喝排除在外。
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过去封建社会是叫做“父母官”吧(某些人好像也颇喜欢“父母官”这个称号),号称“人民的勤务员”,标榜“为人民服务”,却连封建社会要求的“爱民如子”也铲除掉,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没有把人当人看!
“君视民如土芥,民视君如寇仇”,孟子早就提醒!
比如那个在台上说“大集体的我们不管”,当时就有工人在底下咬牙切齿:“他妈的狗官,你出门看老子们做死你!”
工人们义愤填膺、怒火攻心时候迸出的过头话,你也不能过分去追究吧。可是,若真有几个气红眼、横下心的工人,真的做下什么;那时候,再来“惩治犯罪”,可就是两败俱伤,令人痛心哪!也为那位官员着想,您,值得吗?
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就是不管不顾,肆意妄为。不顾大集体企业工人们的死活,我了解到一些情况,略如上述。而欺负知识分子中最弱势的教师,某些“领导”的拿手好戏,我更是看在眼里,“感同身受”,痛在心中。
有位“省重点中学”的中学高级教师、语文教研组长,写一篇教研论文讲了一些直话(举例说教育某些学生“好好读书,将来多挣钱,讨个漂亮老婆”),稍微有点儿显得片面市俗,就被揪住不放;再抓住他另外一点小错,作决定“解聘”他,并且通令全市全省学校都不准聘用他。这位做了几十年教师的好老师,如此打碎他的饭碗,等于剥夺他的生存权。漠视人权,不顾人性。
有位已经工作十八年的高中教师,了解到一点“干部们”为子女中考而舞弊的情况,就用自己家里的电话,正常地向上级反映情况。像我似的“多见不怪”而又懦弱,若碰见他知道的这事情,很可能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位老师可比我先进,他坚持原则,“见义勇为”。可惜,见义勇为者吃了大亏。他的“主管领导”赫然震怒,通过电信局查到“告状电话”是他打的,就先非法拘禁他好几天,逼迫他“检讨、认错”,然后宣布学校“不再聘用”他,实际上夺走了他的饭碗。他为了生存而打官司、“上访”,折腾了七、八年。很多法律界的正直人士同情他,声援他;后来爆发了全国高考特大舞弊案,他这个“案件”引起了教育部有关人员重视;至今,问题也没有得到完全的妥善解决。我都不知道这么多年里,他失去了工资收入,凭什么维持吃喝生存……
公然不顾法律法规,故意地降低教师收入的,于今也卑鄙而强硬地发生;甚至不准“向上反映”。
据说,一些农村,农民们的遭遇更惨。我没有掌握切实资料,不能论列,遗憾。
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惊动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温总理重视以前呢?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养家活口的活命钱,拖欠他们的,他们一家家人怎么活,这些作孽的家伙想过吗?!是这些家伙不把农民工当人看,还是这些家伙没有人性?
不研究人性,不承认“饮食”是最基本的人性,行吗?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这是我国中央政府的正确认识。国家领导人还提出“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从哲学的高度看,这都是既符合“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自然规律,又富含善良深厚的人文关怀。问题是在实际工作中,怎么落实?我以为,最基础的工作,先要让所有“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都能够把老百姓“当人看”;学习人性基本知识,都应该知道,“饮食”是基本人性,没有人的饮食,人就活不下去;而一旦生存受到威胁,求生的本能就可能使人铤而走险。“官逼民反”,是中国老早就有的传统说法。即使只是出现“动乱”吧,到那时就算“惩治犯罪”,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也就违背了国家领导维护人民那善良美好的施政方针。
“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先要让老百姓都能吃饱穿暖,能够活得“像个‘人’样儿”;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人性”,应该得到保障。
【历史演进的过程,由长期渐进的量变和短期爆发的质变相间组成。质变,震天撼地、改天换地;它可以全部否定过去的组织、制度以至观念形态,而在破坏的基础上创建全新的一套。而新的一套创立以后,却也就开始了进入长期渐进的量变过程。新一套的执行者,怎么样执行好、完善好,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受统治者对他们不满意,开始也只好容忍;最多也就提提意见,发发牢骚,闹出一点小动静。待到统治者也有所认识了,这才用革新、改革的办法来修补、修正。不能全盘否定,不要试图采用激烈方法去改变大部、动摇根基;谁若犯禁,那就是造反,那就是“反动”,必定受到严厉惩罚。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遏制不住腐败,官官相护、倒行逆施,渐变的速率会越来越快。被统治者的反感反对,广泛深远地积累,将会积累到整个社会人心都不堪负荷,不断爆出火花;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爆发革命,引起质变,历史就又走过一个轮回。
读黄仁宇先生《万历十五年》,有所感想,记在书页边;今录记于此,仍有意义?】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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