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五年规划,部委省委领导每年向中央述廉(转载)
中央出台反腐“五年规划”,将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新京报讯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规划》全文6000余字,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统一领导等四个方面,解读如何达成上述目标:5年内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其中,“惩治腐败”强调,今后五年仍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中央将对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进行重点查处;严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将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新华社表示,强化对这些“特殊群体”和“特殊案件”的惩处,表明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中央“打老虎”“拍苍蝇”的力度将有增无减。
专家还提出,反腐已进入制度反腐的关键时期。只有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才能封堵腐败漏洞。《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这说明,中央正在就反腐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新华社记者,“反腐要取得好的成效,避免事倍功半,必须综合协调解决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问题。”
《规划》里的“预防腐败”方面则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特别是党内监督,“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
《规划》还对于改革中央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了新的部署,包括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等。专家表示,目的就是要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任务过多的情况,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焦点1 整治“四风”
曝光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反弹
目前,以整治“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推进中。《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整治“四风”将是防腐的主题,因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作风建设一直是党建的重点。下一步的作风建设怎样推进能发挥出反腐治本之策的效果?《规划》提出的解题思路是,“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这意味着,“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贯穿今后五年。
上月起,中纪委已分两次,详细通报了31个省区市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汇总表。同时年初至今,分五批,陆续通报了30多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例如前不久点名通报的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喝死陪酒人”案例。
《规划》明确,下一步贯彻实施八项规定,重点为“坚决防止反弹”。如何防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焦点2 严查腐败
严查群体性事件背后腐败案
“老虎”、“苍蝇”一起打,十八大以来,中央屡次强调这一惩治腐败原则,去年11月十八大闭幕以来,已有十几名省部级贪腐官员落马。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仍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强调,要严肃查办下列五类腐败案件: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如何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规划》提出,“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焦点3 制度反腐
试点新提任领导干部公开有关事项
此前,多名反腐专家学者提出,反腐已经进入了制度反腐的关键时期。只有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才能封堵腐败漏洞。
《规划》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三是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事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相继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或即将修订。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在推进制度反腐的同时,应当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使制度反腐逐步过渡到法治反腐。
焦点4 制约权力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的防腐与反腐,将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等六大监督合力。
其中党内监督包括,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行政监督包括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公权力的行使,还存在着 先做决定,后走程序 现象,导致一些法定程序实际落空。因此,实现真正的监督制约,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求是杂志社研究员黄苇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
因此,《规划》要求六大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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